各相关道路运输从业人员:
按照丽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的通知要求,根据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6年第9号令)第三十五条“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,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,公告作废”的规定,我局将对截止2018年6月30日,有下列范围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公告注销作废。
1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,按规定不能从事经营性道路运输活动的;
2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在有效期止之日起180日内未申请换证的。
特此公告!
附:2018年6月份从业资格证到期注销人员名单
松阳银河娱乐注册官网:道路运输管理局
2019年2月2日